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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及诉讼服务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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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2-09-19 12:18:59 打印 字号: | |

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科学精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蔓延,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安排和要求,自2022年9月15日起,本院调整相关诉讼服务工作。现将相关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功能

1.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“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新疆兵团”或直接扫描二维码登录后进行办理;律师直接通过“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”进行办理;还可以通过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办理立案及信访事项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。

2.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“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”参与在线立案、在线调解。

3.案件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运用“互联网法庭平台”参与线上诉讼活动。

4.运用“智慧执行”APP进行调查取证、案件查询、法律文书送达。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,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、网络资金等进行冻结、扣划。并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积极联系被执行人,督促其履行义务,时刻保持“在线”服务,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二、如需咨询立案、开庭、信访、缴费等相关业务,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903-2566902。

邮寄地址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西路136号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,联系电话0903-2566902(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、书记员),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“材料事项”和转交部门。

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。



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

2022年9月15日


人民法院调解平台(http://tiaojie.court.gov.cn)


 
责任编辑:王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