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感谢执行庭的法官们,是你们的辛勤付出和公正执法,让我顺利拿到了全部案款,特别是前期的保全措施,为案件的顺利执行起到了关键作用。”一名申请执行人对昆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表示感谢,并对高效的执行工作点赞。
1月16日,昆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马仲杰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一面锦旗。“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服务暖人心”,熠熠生辉的两行字见证了执行工作的速度、力度和温度。
这是一起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,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前,申请执行人意识到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,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。昆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,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,为后续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
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执行庭迅速启动执行程序,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。由于前期保全措施得当,被执行人的财产得以有效控制,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最终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。
一面锦旗,一句感谢,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期待,昆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不断优化执行流程,提高执行效率,以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成效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诉讼保全,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,在对该案判决前,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。
诉讼保全好处: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,如果案子胜诉了,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,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。